广告牌坠落砸死3人,调查报告的“完美”用在监管上多好

文| 唐凯兰

四个月前,昆明盘龙区户外招牌坠落,砸死了3人。11月25日,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在官网发布了该事故的调查报告。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房东业主及二房东已经移送司法机关,要对相关商户作出行政处罚。对于调查发现的市区街道三级城管履职问题,交由市纪委监委处理。

今年7月22日21时59分,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江路156 号金康园综合楼一楼5家商铺户外招牌设施坠落,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68.7万元。事故发生后,昆明市政府依规调查,4个多月后公布了广告牌坠落的详细原因,列明了所有当对此悲剧事件负责的社会个人及管理部门。

广告牌坠落砸死3人,调查报告的“完美”用在监管上多好

昆明广告牌坠楼现场,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这份调查报告在政府官网可以查阅,整个报告一万五千多字,配有广告牌位置的分布图,详细到商户的分布,膨胀螺栓的位置。在说明广告牌规格、安装规范、巡查标准时,增加了相应条文的脚注。调查报告还载明了广告牌坠落前后的天气、风速,属实是一份令人印象深刻的调查报告。

报告的另外一个特点是,在阐明坠落原因时没有回避问题,没有掩饰责任人,将导致广告牌坠落的“全员恶人”,全部记录在案。大楼业主房东只知道甩手给二房东,二房东却认为广告牌安全是商户的责任,商户安装广告牌随意加长增重,街道、区、市城管巡查时都走过场,没一个尽到管理责任。

看完调查报告,深感痛心的是,死伤的10人也是受冷漠所害。外墙的广告牌拆了建、建了拆,向外延长了一米多,业主不过问,城管不过问;安装公司仅仅将锚钉打到墙里2公分、甚至1公分;楼上商家往广告牌上随便扔铁锅等杂物,铺设管道,增加的荷载超出原支座的承载能力,招牌后面的钢架子也均有不同程度的锈蚀。城管一次次从门前过,7年间上报都是“零隐患”。

这块严重违规超载的广告牌涉及者,其中任何一个人往上瞄一眼,或者在楼上俯身看一眼,不需要多么专业的知识,就能发现明显的风险。从2017年算起,这块致命的广告牌已经“尽力”不倒了,但在2000多天里它的风险被熟视无睹。广告牌坠落是导致伤亡的直接原因,但所有责任人(部门)都是间接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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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房东与二房东的刑责,当然是需要的,在广告牌只需备案的情况下,他们是本起人祸的源头。然而,三级城管部门的巡查人员,没发现广告牌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隐患,没有他们的渎职就没有本次人祸。如果不能严厉处罚这些人,调查报告写得再完美,也难逃花架子的质疑。

广告牌坠落砸死3人,调查报告的“完美”用在监管上多好

昆明广告牌坠楼现场,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对于盘龙区三级城管与区政府,调查报告在措辞上不可谓不严厉,“对风险熟视无睹、视而不见,不知敬畏、不晓利害,有的麻木侥幸,不把别人的教训当教训,错失了化解风险、避免事故发生的机会”。可如果在纪监委审查后,对相关责任人只作行政处分,只怕配不上高规格的调查与大众的期待。

每一个看完调查报告的人,除了佩服调查人员撰写报告时的清晰思路与完整论述,更会因广告牌致命坠落的漫长过程而心生愤恨。简单来说,在人祸的血泪教训之外,公众希望那些渎职人员也尝尝牢狱刑罚的滋味——只有这样才能治疗行政麻痹,而麻木不仁恰恰是腐蚀螺栓和钢架,让广告牌砸死人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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