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刘某,被判死刑!原就职于科研院所——
据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消息,“凿井者,起于三寸之坎,以就万仞之深。”每个人追逐梦想都要在不弃微末、不舍寸功中开花结果,而任何在贪婪的诱惑下,妄图“剑走偏锋、一步天堂”的亡命之徒,都将自食恶果。
近期,国家安全机关破获一起我某科研单位工作人员私自拷贝、复制、并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出卖大量国家秘密的间谍案件。
其中提到,刘某,原系我某科研院所助理工程师。半年时间里,他秘密辗转多个国家,严重泄露了我国家秘密。最终,刘某因犯间谍罪、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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