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价格由“11.49元/股”调整为“11.24元/股”,发行数量合计由“不超过130,548,302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33,451,956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及数量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价格及数量具体条款如下:
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4年3月13日)。发行价格确定为11.4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2、发行数量
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袁永刚和袁永峰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金额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和30,000.00万元(以下简称“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150,000.00万元。本次发行数量按认购金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确定,袁永刚、袁永峰认购数量分别不超过104,438,642股、26,109,660股,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130,548,302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与前款数量不一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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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591,118股后的1,701,276,2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25,319,052.2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1.49元/股-0.25元/股=11.24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袁永刚、袁永峰拟认购金额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和30,000.00万元。根据本次发行方案中“本次发行数量按认购金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确定”,由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1.49元/股调整为11.24元/股,因此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具体如下:袁永刚、袁永峰认购数量由“分别不超过104,438,642股、26,109,660股”调整为“分别不超过106,761,565股、26,690,391股”,发行数量合计由“不超过130,548,302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33,451,956股(含本数)。
本次调整后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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